【任蜜林】“《易》為之原”與“天人之道”—查包養app—劉歆易學思惟新論

作者:

“《易》為之原”與“天人之道”——劉歆易學思惟新論

作者:任蜜林

來源:《周易研討》2022年第4期

摘要:學界多把劉歆和劉向的易學放在一路研討,這樣很難提醒二人的易學特點和貢獻。與劉向比擬,劉歆對易學有系統的構建,這重要表現在“《易》為之原”和“天人之道”方面。在“《易》為之原”思惟的指導下,劉歆對“五經”的順序作了調整,把《周易》置于包養首位。劉歆提出“《易》為之原”的思惟,與其認為《周易》是一部關于“天人之道”的著作有關。在“天人之道”思惟的指導下,劉歆創作了“三統歷”,其目標是以天統指導人統。劉歆創建的以“三統歷”為焦點的系統,不僅體現了其律歷學思惟,並且反應了其對宇宙萬物、社會歷史的形而上學思慮。

 

作者簡介:任蜜林(1980-),中國社會科學院年夜學哲學院傳授、博士生導師,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討所研討員

 

《漢書·楚元王傳》曰:“歆及向始皆治《易》。”【1】受資料所包養平台推薦限,學界對劉歆易學研討較少,并且是把其和劉向易學放在一路研討的,如鄭萬耕的《劉向、劉歆父子的易說》一文就是從“《易》為五經之原”、“人更三圣”說、“太極元氣”說、“河圖洛書”說等幾個方面來探討劉向、劉歆父子的易學思惟的。【2】這種做法很難把劉向、劉歆的易學特點及貢獻區分開來。眾所周知,劉向和劉歆雖然是父子關系,但在學術思惟上二者卻有著很年夜的差別,一個主張今文經學,一個主張古文經學。正因這般,二人在年齡學、詩學、尚書學等方面都表現出諸多分歧,易學也不破例。是以,對于劉向、劉歆的易學,我們也應該分別研討。唯有這般,才幹更好地凸顯他們二人的易學特點及貢獻。從現有資料來看,劉向對易學只要零碎的解釋,而劉歆則有系統的易學構建,這重要體現在“《易》為之原”和“天人之道”方面。

一、“《易》為之原”:《周易》在劉歆經學中的位置

 

劉歆提出了“《易》為之原”的觀點,認為《周易》在六經中居于來源根基位置。《漢包養書·藝文志》曰:

 

六藝之文:《樂》以和神,仁之表也;《詩》以正言,義之用也;《禮》以明體,明者著見,故無訓也;《書》以廣聽,知之術也;《年齡》以斷事,信之符也。五者,蓋五常之道,相須而備,而《易》為之原。包養網排名故曰“《易》不成見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”,言與六合為終始也。至于五學,世有變改,猶五行之更用事焉。(《漢書》,第1723頁)

 

此段文字以“六藝”與五常相配,《樂》配仁,《詩》配義,《書》配知,《年齡》配信。《禮》是表達身體規范的,不難辨別,不需解釋。【3】《周易》則不在此中,是其他“五學”的來源根基。因為《周易》與六合相終始,不成須臾離開。其他“五學”只能具體地對某一常起感化,就像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行更相用事一樣。《周易》雖然不與“五常”相配,卻對“五常包養網”起安排感化。

 

在“《易》為之原”思惟的指導下,劉歆對“五經”的順序作了調整,把《周易》置于首位。《漢書·儒林傳》對五經的敘述順序是《周易》《尚書》《詩經》《禮》《年齡》,《漢書·藝文志》對六藝的擺列順序也是《周易》《尚書》《詩經》《禮》《樂》《年齡》。這種擺列順序與之前儒家對五經的認識分歧。孔子曰:“子所雅言,《詩》《書》包養、執禮,皆雅言也。”(《論語·述而》)“興于《詩》,立于禮,成于樂。”(《論語·泰伯》)荀子曰:“故《詩》《書》《禮》《樂》之道歸是矣。《詩》言是其志也,《書》言是其事也,《禮》言是其行也,《樂》言是其和也,《年齡》言是其微也。”(《荀子·儒效》)《禮記·王制》曰:“樂正崇四術,立四教,順先王《詩》《書》禮樂以造士。春、秋教以禮樂,冬、夏教以《詩》《書》。”《禮記·經解》曰:“進其國,其教可知也:其為人也,溫柔敦樸,《詩》教也;疏浚知遠,《書》教也;廣博易良,《樂》教也;潔靜精微,《易》教也;恭儉莊敬,《禮》教也;屬辭比事,《年齡》教也。”董仲舒曰:“正人知在位者之不克不及以惡服人也,是故簡六藝以贍養之。《詩》包養網《書》序其志,《禮》《樂》純其美,《易》《年齡》明其知。”【4】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曰:“孔子以《詩》、《書》、禮、樂教,門生蓋三千焉,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。”【5】《史記·儒林列傳》也是依照《詩》《書》《禮》《易》《年齡》的順序敘述五經的。【6】這與孔子以來儒家對五經的見解分歧。與之前的五經順序比擬,劉歆凸起了《周易》的焦點位置。他在論述《尚書》《禮》《樂》等書的時候也援用《周易》作為依據,如論述《尚書》時說“《易》曰:河出圖,洛出書,圣人則之”,論述《禮》時說“《易》曰:包養網價格有夫婦父子君臣高低,禮義有所錯”,論述《樂》時說“《易》曰: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天主,以享祖考”。(《漢書》,第1706、1710、1711頁)

 

劉歆的這一舉動在當時就遭到了正統官方人士的批評,左將軍公孫祿說劉歆“顛倒五經,毀師法,令學士迷惑”(《漢書》,第4170頁)。劉歆為何要改變六經的順序?《周易》并不包括在劉歆爭立的古文經書之內,其為何要提出“《易》為之原”的思惟?

 

劉歆提出“《易》為之原”的思惟,應該與其對《周易》的總體見解有關。在劉歆看來,《周易》是一部關于“天人之道”的著作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經元一以統始,《易》太極之首也。年齡二以目歲,《易》兩儀之中也。于春每月書王,《易》三極之統也。于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,《易》四象之節也。時月以建分至啟閉之分,《易》八卦之位也。象事成敗,《易》吉兇之效也。朝聘會盟,《易》年夜業之本也。故《易》與《年齡》,天人之道也。(《漢書》,第981頁)

 

這是以《周易》為依據來論證《年齡》也是一部關于“天人之道包養網 花園”的著作。《年齡》以“元一”為萬物之始,好像《周易》以“太極”為萬物之首;《年齡》以春、秋來代表一年,好像《周易》的“兩儀”;《年齡》于每年春正月書王,好像《周易》講天、地、人“三才之道”;《年齡》即便四時無事也必寫時月,好像《周易》的“四象”;《年齡》的時月分為立春、春分、立夏、夏至、立秋、秋分、立冬、冬至等八個節氣,好像《周易》的“八卦”;《年齡》對于事務成敗的記載,好像《周易》的吉、兇之分;《年齡》有朝聘、會盟的記載,好像《周易》所說的“年夜業”。不難看出,這里依據的是《易傳·系辭上》所云“《易》有太極,是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,八卦定吉兇,吉兇生年夜業”。這也是一個由包養天道到人性的過程。在劉歆看來包養,《年齡》也有一個類似《周易》的由天道到人性的過程。故其說“《易》與《年齡》,天人之道也”。

 

《漢書·五行志上》對這包養網心得種“天人之道”的思惟也有論述:

 

《易》曰:“天垂象,見吉兇,圣人象之;河出圖,洛出書,圣人則之。”劉歆以為伏羲氏繼天而王,受《河圖》,則而畫之,八卦是也;禹治洪水,賜《洛書》,法而陳之,《洪范》是也……“初一曰五行;次二曰羞用五事;次三曰農用八政;次四曰旪用五紀;次五曰建用皇極;次六曰艾用三德;次七曰明用稽疑;次八曰念用庶征;次九曰向用五福,畏用六極。”凡此六十五字,皆《洛書》本文,所謂天乃錫禹年夜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。以為《河圖》《洛書》相為經緯,八卦、九章相為表里。昔殷道弛,文王演《周易》;周道敝,孔子述《年齡》。則乾坤之陰陽,效《洪范》之咎征,天人之道粲然著矣。(《漢書》,第1315-1316頁)

 

劉歆對《易傳·系辭上》的“河圖”“洛書”作了新的解釋,認為八卦就是宓羲所受的《河圖》,《洪范》九疇就是年夜禹治水所依據的《洛書》。無論《河圖》還是《洛書》,都是天道的展現。宓羲稱王、年夜禹治水都順從了天道的請求。在劉歆看來,周文王演《周易》、孔子作《年齡》也都效法了乾坤的陰陽之道、《洪范》的福禍之征,都是“天人之道”的表現。這樣看來,不單《周易》《年齡》體現了“天人之道”,《洪范》也體現了“天人之道”。【7】《年齡》《周易》雖然都體現了“天人之道”,但從時間上來講,《周易》的構成顯然要早于《年齡》,故劉歆在論述《年齡》時以《周易》為依據。至于八卦與《洪范》,也是宓羲畫八卦在前,年夜禹作《洪范》在后。是以,《周易》《年齡》《洪范》雖然都體現了“天人之道”,但這一思惟最先反應在《周易》中,這也是劉歆提出“《易》為之原”的緣由地點。

二、“三統歷”:劉歆易學思惟的集中體現

 

在“天人之道”思惟的指導下,劉歆在當時通用的“太始歷”的基礎上,融會董仲舒的“三統說”,創作了“三統歷”,并補充了良多地理知識和地理文獻。【8】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歷數之起上矣。傳述顓頊命南正重司天,火正黎司地,其后三苗亂德,二官咸廢,而閏余乖次,孟陬殄滅,攝提掉方。堯復育重、黎之后,使纂其業,故《書》曰:“乃命羲、和,欽若昊天,歷象日月星斗,敬授平易近時。”“歲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閏月定四時成歲,允厘百官,眾功皆美。”其后以授舜曰:“咨爾舜,天之歷數在爾躬。”“舜亦以命禹。”至周武王訪箕子,箕子言年夜法九章,而五紀明歷法。故自殷周,皆創業改制,咸正歷紀,服色從之,順其時氣,以應天道……至孝成世,劉向總六歷,列長短,作《五紀論》。向子歆究其微眇,作《三統歷》及《譜》以說《年齡》。(《漢書》,第973、979頁)

 

在劉歆看來,歷法是天道的表現。顓頊號令重、黎分擔天、地之時就制訂了歷法。后來經過三苗之亂,歷法混亂,堯又讓重、黎的后人修訂歷法,舜、禹都繼承了堯的歷法。到了周朝,周武王又根據箕子說的《洪范》“九疇”中的“五紀”制訂歷法。后經年齡、戰國之亂,史官喪掉職責,歷法也未獲得相應的修訂。漢初沿襲秦代歷法,后來應用了顓頊歷、太始歷。到了漢昭帝的時候,歷法已經變得不太準確,需求更改歷法。漢成帝時,劉向、劉歆父子先后制訂了“五紀論”“三統歷”,才完成了歷法更換新的資料。

 

劉歆創作“三統歷”的主要依據就是《周易》。《周易》樹立了一套以“太極”為本體的宇宙天生論。劉歆的“三統歷”也是以“太極”為本體的,不過他對“太極”作了新的解釋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“太極中心元氣,故為黃鐘……所以生權衡懷抱,禮樂之所由出也。”(《漢書》,第981頁)在劉歆看來,《周易》所說的“太極”就是“元氣”,其在“三統歷”中的表現就是“黃鐘”。“太極元氣”雖然名稱為一,但實際上涵括天、地、人“三統”,“太極元氣,函三為一。極,中也。元,始也”(《漢書》,第964頁)。在“三統”中,“天統”最為最基礎。是以,劉歆通過“三統歷”建構了一個以“黃鐘”為焦點的律歷學體系。【9】

 

根據《漢書·律歷志》,劉歆的律歷學包括“備數”“和聲”“審度”“嘉量”“權衡”五個部門,此中“備數”是基礎。所謂“備數”,就是指六合萬物之包養行情數,其感化是“算數事物,順生命之理”(《漢書》,第956頁)。其基礎計量包養單位有一、十、百、千、萬。其本則起于“黃鐘之數”。正因為“太極元氣,函三為一”,所以“黃鐘之數”也是以三為倍數逐漸展開的,“本起于黃鐘之數,始于一而三之,三三積之,歷十二辰之數,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,而五數備焉” (《漢書》,第956頁)。關于“歷十二辰之數”,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解釋說:

 

太極元氣,函三為一。極,中也。元,始也。行于十二辰,始動于子。參之于丑,得三。又參之于寅,得九。又參之于卯,得二十七。又參之于辰,得八十一。又參之于巳,得二百四十三。又參之于午,得七百二十九。又參之于未,得二千一百八十七。又參之于申,得六千五百六十一。又參之于酉,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。又參之于戌,得五萬九千四十九。又參之于亥,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。(《漢書包養網》,第964頁)

 

“黃鐘之數”從子開始,此即一;然后以三為倍數到丑,得三;又以三為倍數到寅,得九;又以三為倍數到卯,得二十七,以此類推,最后到亥,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。這樣,一、十、百、千、萬“五數”就齊備了。關于“黃鐘之數”的算法,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“其算法用竹,徑一分,長六寸,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,為一握。”(《漢書》,第956頁)為何用“六”呢?包養在劉歆看來,其依據在《周易》:“其數以《易》年夜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九,成陽六爻,得周流六虛之象也。”(《漢書》,第956頁)。這里雖然說的是“年夜衍之數五十”,但實際上用的是“六合之數五十有五”,否則“其用四十九”就得不出“成陽六爻”了。

 

在劉歆看來,“黃鐘之數”是“和聲”“審度”“嘉量”“權衡”四部門的基礎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“夫推歷生律制器,規圜矩方,權重衡平,準繩嘉量,探賾索隱,鉤深致遠,莫不消焉。”(《漢書》,第956頁)“生律制器”指的是“和聲”,“規圜矩方,權重衡平”指的是“權衡”,同時“規圜”“矩方”還分別指“嘉量”“審度”,“莫不消焉”則指“始于一而三之”的“黃鐘之數”。“和聲”之“聲”指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其感化在于作樂,目標是移風易俗,蕩除人的邪意,保全人的正性,其本生于“黃鐘之律”。“審度”之“度”指分包養網 花園、寸、尺、丈、引,目標是懷抱長短,其本起于“黃鐘之長”。“嘉量”之“量”指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斛,目標是測量幾多,其本起于“黃鐘之龠”。“權衡”之“衡”指銖、兩、斤、鈞、石,衡由權生,目標是權衡輕重,其本起于“黃鐘之重”。劉歆的律歷學以“備數”為基礎,其最基礎則在“黃鐘”。這同時也是“三統歷”的最基礎。

 

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九六相生,陰陽之應也。律十有二,陽六為律,陰六為呂。律以統氣類物,一曰黃鐘,二曰太族,三曰姑洗,四曰蕤賓,五曰夷則,六曰亡射。呂以旅陽宣氣,一曰林鐘,二曰南呂,三曰應鐘,四曰年夜呂,五曰夾鐘,六曰中呂。有三統之義焉。包養(《漢書》,第958-959頁)

 

樂律分為十二,陰陽各占一半,黃鐘、太族、姑洗、蕤賓、夷則、亡射為陽,林鐘、南呂、應鐘、年夜呂、夾鐘、中呂為陰。陽主陰輔,即年夜呂輔黃鐘、夾鐘輔太族、中呂輔姑洗、林鐘輔蕤賓、南呂輔夷則、應鐘輔亡射。

 

在劉歆看來,十二律包括了“三統之義”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三統者,天施,地化,人事之紀也。十一月,乾之初九,陽氣伏于地下,始著為一,萬物萌動,鐘于太陰,故黃鐘為天統,律長九寸。九者,所以究極中和,為萬物元也。《易》曰:“立天之道,曰陰與陽。”六月,坤之初六,陰氣受任于太陽,繼養化柔,萬物生長,楙之于未,令種剛強年夜,故林鐘為地統,律長六寸。六者,所以含陽之施,楙之于六合之內,令剛柔有體也。“登時之道,曰柔與剛。”“乾知太初,坤作成物。”正月,乾之九三,萬物棣通,族出于寅,人奉而成之,仁以養之,義以行之,令事物各得其理。寅,木也,為仁;其聲,商也,為義。故太族為人統,律長八寸,象八卦,宓戲氏之所以順六合,通神明,類萬物之情也。“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”“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”“后以裁成六合之道,輔相六合之宜,以擺佈平易近。”此三律之謂矣,是為三統。(《漢書》,第961頁)

 

“三統”指的是天、地、人三統。以律相對,黃鐘為天統,林鐘為地統,太族為人統。與《周易》相對,則天統為乾之初九,地統為坤之初六,人統為乾之九三。制律也要合適相應的請求,如黃鐘律長九寸,合適乾九之數;林鐘律長六寸,合適坤六之數;太族律長八寸,合適八卦之數。不僅三統與乾、坤之爻相應,並且其分為天、地、人自己也源于《說卦》的天、地、人三才之道。由此可知,“三統”不僅是律歷構成的過程,並且也是宇宙萬物天生的過程。在天統的時候,陽氣伏于地下,萬物萌動,此時陽氣“究極中和”,是萬物的本元;到了地統的時候,陰氣受陽氣的號令,開始助養萬物,令其生長;到了人統的時候,宓羲氏順應六合之道,效法萬物之情,制訂人間法則,使事物各得其理。

 

劉歆的“三統歷”完整效法了《周易》的“天人之道”,天統、地統代表天道,人統代表人性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《易》曰:“參天兩地而倚數。”天之數始于一,終于二十有五。其義紀之以三,故置一得三,又二十五分之六,凡二十五置,終天之數,得八十一,以六合五位之合終于十者乘之,為八百一非常,應歷一統千五百三十九歲之章數,黃鐘之實也。繇此之義,起十二律之周徑。地之數始于二,終于三十。其義紀之以兩,故置一得二,凡三十置,終地之數,得六十,以地中數六乘之,為三百六非常,當期之日,林鐘之實。人者,繼天順地,序氣成物,統八卦,調八風,理八政,正八節,諧八音,舞八佾,監八方,被八荒,以終六合之功,故八八六十四。其義極六合之變,以六合五位之合終于十者乘之,為六百四非常,以應六十四卦,富家之實也。《書》曰:“天功人其代之。”天兼地,人則天,故以五位之合乘焉,“唯天為年夜,唯堯則之”之象也。地以中數乘者,陰事理內,在中饋之象也。(《漢書》,第963頁)

 

這里以《周易》六合之數和八卦為基礎對“三統”之數作出解釋。天統以天數二十五為準。二十五分之六,取其整數,故二十五置,以三倍之,得七十五,而非八十一,未知其得八十包養一之所據。八十一乘以十,得八百一非常。一統八十一章,一章十九歲,故黃鐘當期之實為一千五百三十九歲。地統以地數三十為準,以二倍之,得六十包養。以地之中數六乘之,得三百六非常,此為林鐘當期之日。人統則以八為準,以八乘之,得六十四。然后乘十,得六百四非常,與六十四卦相應,此為太包養網比較族之實。按《易傳·系辭上》曰:“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。天數五,地數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”其合終于“地十”,此即“五位之合終于十者”。天統兼地統,天統“五位之合終于十者乘之”,人統效法六合,故亦以此數相乘。地統以中數六相乘,是因為陰氣之道居內,有《周易》家人六二“中饋”之象。“三統”雖然以天統為最基礎,其目標卻是引出人統,“人者,繼天順地,序氣成物”。這也是劉歆以“黃鐘”為“三統歷”之最基礎的緣由。在劉歆看來,“黃鐘”體現了六合的中數,故能繁殖萬物,為陽氣之始。“黃鐘:黃者,中之色,君之服也;鐘者,種也。天之中數五,五為聲,聲上宮,五聲莫年夜焉。地之中數六,六為律,律無形有色,色上黃,五色莫盛焉。故陽氣施種于黃泉,孳萌萬物,為六氣元也。”(《漢書》,第959頁)而六合中數又能周流于《周易》的六爻,“天之中數五,地之中數六,而二者為合。六包養為虛包養網心得,五為聲,周流于六虛。虛者,爻律夫陰陽,登降運行,列為十二,而律呂和矣”(《漢書》,第964頁)。六爻又分陰陽,所以律有十二。同時,六合之中數也是人類產生的依據,“傳曰‘天六地五,數之常也’‘天有六氣,出世五味’,夫五六者,六合之中合,而平易近所受以生也”(《漢書》,第981頁)。【10】

 

劉歆還把“三統”和五行結合起來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三代各據一統,明三統常合,而迭為首,登降三統之首,周還五行之道也。故三五相包而生。天統之正,始施于子半,日萌色赤。地統受之于丑初,日肇化而黃,至丑半,日牙化而白。人統受之于寅初,日孽成而黑,至寅半,日天生而青。天施復于子,地化自丑畢于辰,人生自寅成于申。故歷數三統,天以甲子,地以甲辰,人以甲申。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。三微之統既著,而五行自青始,其序亦如之。五行與三統相錯。傳曰“天有三辰,地有五行”,然則三統五星可知也。《易》曰:“參五以變,錯綜其數。通其變,遂成全國之文;極其數,遂定全國之象。”太極運三辰五星于上,而元氣轉三統五行于下。其于人,皇極統三德五事。故三辰之包養網合于三統也,日合于天統,月合于地統,斗合于人統。五星之合于五行,水合于辰星,火合于熒惑,金合于太白,木合于歲星,土合于填星。三辰五星而相經緯也。(《漢書》,第984-985頁)

 

地統雖然與未對應,但與三正相配則配其沖位,即丑,“其于三正也,黃鐘子為天正,林鐘未之沖丑為地正,太族寅為人正”(《漢書》,第962頁)。在劉歆看來,三統循環為首,可以以五行配進。天統以火配之,地統以土、金配之,人統則以水、木配之。其以火配天統,顯然與其新五德終始說即漢主火德有關。從五行順序看,其所說亦為五行相生,“五行自青始,其序亦如之”。劉歆把三統與五行共同起來,背后的理念還是“天人之道”思惟。從年夜的方面來看,太極屬于天統,元氣屬于地統,皇極屬于人統。從小的方面來看,太極、元氣、皇極又分別包括相應的三統、五行。如太極中的三辰合于三統、五星合于五行;元氣上面的三統、五行;皇極上面的三德、五事。“皇極”“三德”“五事”均出自《尚書·洪范》,正派、剛克、柔克為“三德”,貌、言、視、聽、思為“五事”。

三、“天人之道”:劉歆“三統歷”的焦點理念

 

“三統歷”的焦點理念就是《周易》的“天人之道”,此中天統是根據,包養網人統是目標。劉歆創造“三統歷”的目標就是對人統進行指導,這重要體現在《世經》當中。劉歆的《世經》以《周易》為依據,依照五行相生說的順序,對《年齡》《尚書》等書以及秦、漢以來的帝王譜系作了系統的擺列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下》曰:

 

《年齡》昭公十七年“郯子來朝”,傳曰昭子問少昊氏鳥名何以,對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矣。昔者,黃帝氏以云紀,故為云師而云名;炎帝氏以火紀,故為火師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紀,故為水師而水名;太昊氏以龍紀,故為龍師而龍名。我高祖少昊摯之立也,鳳鳥適至,故紀于鳥,為鳥師而鳥名。”言郯子據少昊受黃帝,黃帝受炎帝,炎帝受共工,共工受太昊,故先言黃帝,上及太昊。稽之于《易》,炮犧、神農、黃帝相繼之世可知。(《漢書》,第1011包養頁)

 

“傳”指《左傳》。這本來是郯子包養對少昊以鳥為標識的解釋。在郯子看來,少昊以鳥為標識,只是由于其繼位的時候恰好有鳳鳥飛來。黃帝以云為標識、炎帝以火為標識等,都出于同樣的緣由。郯子在這里并沒有擺列帝王譜系的意思。但在劉歆看來,根據《周易》,可以排出郯子所說的帝王先后之序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下》曰:

 

太昊帝:《易》曰“炮犧氏之王全國也”,言炮犧繼天而王,為百王先,首德始于木,故為帝太昊。作罔罟以田漁,取犧牲,故全國號曰炮犧氏。(《漢書》,第1011-1012頁)

 

在三統歷中,宓羲表現人統,其繼天統而王,是人類社會最早的帝王,而太昊在《左傳》中也是最早的帝王,是以,宓羲就是太昊。又因《說卦》曰“帝出乎震”,震卦屬木,所以最早的帝王與五行相配應主木德。五德終始說最早由戰國鄒衍提出,其采用的是土、木、金、火、水的五行相勝順序。到了漢代,劉向、劉歆父子則以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的五行相生順序解釋歷史。《漢書·郊祭志下》曰:“劉向父子以為帝出乎震,故包羲氏始受木德,其后以母傳子,終而復始,自神農、黃帝下歷唐、虞三代而漢得火焉。”(《漢書》,第1270-1271頁)

 

依照《左傳》所說,太昊之后為共工,而據《周易》,宓羲之后為神農。假如二者相對應,那么神農應該與共工相應。但劉歆認為共工“伯而不王”,雖有水德,在木火之間,非其序也。與秦一樣,其只能居于“閏統”。【11】這樣神農便與《左傳》的炎帝相應,“炎帝:《易》曰‘炮犧氏沒,神農氏作’,言共工伯而不王,雖有水德,非其序也。以火承木,故為炎帝。教平易近耕農,故全國號曰神農氏”(《漢書》,第1012頁)。神農之后,《周易》只記載了黃帝、堯、舜,這與《左傳》記載的帝王并紛歧致,是以,碰到少昊、顓頊、帝嚳等《周易》沒有記載的帝王,劉歆也作清楚釋,稱“周遷其樂,故《易》不載,序其行”(《漢書》,第1012-1013頁)。對于宓羲以后的帝王,劉歆都依照五行相生說進行擺列,具體地說,黃帝土德,少昊金德,顓頊水德,帝嚳木德,帝堯火德,帝舜土德,伯禹金德,成湯水德,周代木德,漢為火德。

 

《世經》帝王譜系的擺列重要以《周易》為依據,不單表現在其對《周易》的援用上,並且表現在其蘊含著《周易》“包養網天人之道”的理念上。這種說法同樣適用于“三統歷”。劉歆根據《周易》創建了一套極為繁瑣的“三統歷”象數學體系。《漢書·律歷志上》曰:

 

二象十有八變而成卦,四營而成易,為七十二,參三統兩四時相乘之數也。參之則得乾之策,兩之則得坤之策。以陽九九包養之,為六百四十八,以陰六六之,為四百三十二,凡一千八十,陰陽各一卦之微算策也。八之,為八千六百四十,而八卦小成。引而信之,又八之,為六萬九千一百二十,六合再之,為十三萬八千二百四十,然后年夜成。五星包養會終,觸類而長之,以乘章歲,為二百六十二萬六千五百六十,而與日月會。三會為七百八十七萬九千六百八十,而與三統會。三統二千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四十,而復于太極上元。九章歲而六之為法,太極上元為實,實如法得一,陰陽各萬一千五百二十,當萬物氣體之數,全國之能事畢矣。(《漢書》,第985-986頁)

 

這里的數字看似繁瑣,其實基礎道理皆出自《周易》。《系辭上》曰:“乾之策,二百一十有六;坤之策,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,當期之日。二篇之策,萬有一千五百二十,當萬物之數也。是故,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。八卦而小成,引而伸之,觸類而長之,全國之能事畢矣。”《周易》筮法經過四道法式完成一變,經過三變才幹得出一爻。一卦六爻,故歷經十八變才幹得出一卦。18×4=72,此即“二象十有八變而成卦,四營而成易,為七十二”。乾卦策數是72×3=216,此即“參之則得乾之策”。坤卦策數是72×2=144,此即“兩之則得坤之策”。乾卦的“微算策”以九乘之,72×9=648;坤卦的“微算策”以六乘之,72×6=432。二者相加為1080。然后以八乘之,1080×8=8640。此如《系辭》所云“八卦而小成”。然后以八乘之,8640×8=69120。然后“六合再之”,即以二乘之,69120×2=138240。此如《系辭》所云“引而伸之”。一章十九歲,故在此基礎上以十九乘之,138240×19=2626560,此為一會之數。然后以三乘之,2626560×3=7879680,此為三會之數。然后以三乘之,7879680×3=23639040,此為三統之數。此如《系辭》所云“觸類而長之”。此為一個循環,完畢后又回到“太極上元”。9×19=171,以六乘之,171×6=1026。此即“九章歲而六之為法”。然后往除23639040,23639040÷1026=23040,半之,23040÷2=11520。此即“陰陽各萬一千五百二十”,象征萬物之數。此如《系辭》釋解所云“全國之能事畢矣”。可以看出,這不僅體現著三統之數,並且也象征著全國萬事萬物。

 

綜上可知,劉歆的易學思惟重要體現在其以“天人之道”的思惟為根據創建了一套情勢嚴密、體系復雜的象數學系統。這種象數學系統,不僅體現了劉歆的律歷學思惟,並且反應了其對宇宙萬物、社會歷史的形而上學思慮。

注釋
 
1 [漢]班固《漢書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62年,第1967頁。下引該書,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。
 
2 鄭萬耕《劉向、劉歆父子的易說》,載《周易研討》2004年第2期。
 
3 現代禮、體可以互訓,如《禮記·禮器》曰:“禮也者,猶體也。體不備,正人謂之不成人。”《年齡繁露·竹林》曰:“禮者,庶于仁,文質而成體者也。”《法言·寡見》曰:“說體者莫辯乎禮。”這里的“體”指身體。禮者,體也包養,即禮是表達身體規范的。
 
4 [清]蘇輿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92年,第35頁。
 
5 [漢]司馬遷《史記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63年,第1938頁。
 
6 [漢]司馬遷《史記》,第3120、3124、3126、3127頁。
 
7  關于劉歆的《洪范》學、年齡學思惟,可參看任蜜林《劉歆洪范五行說新論》,載《中國哲學史》2021年第5期;任蜜林《劉歆的年齡學思惟新探》,載《甘肅社會科學》2022年第3期。
 
8 “三統歷”其實就是“太始歷”,后者以改元而得名,前者以法數而得名。關于二者的關系,可參看陳遵媯《中國地理學史》第三冊,上海:上海國民出書社,1984年,第1429頁。
 
9 陳遵媯、盧央、黃黎星等人對劉歆的“三統歷”做過較為深刻的研討,可參看陳遵媯《中國地理學史》第三冊,第1430-1431頁;盧央《易學與地理學》,北京:中國書店,2包養網價格003年,第143-159頁;黃黎星《〈漢書·律歷志〉對易律歷的融通與牽合》(上、下,載《周易研討》2020年第2、3期)。對于“三統歷”,陳遵媯、盧央側重于論析其地理學思惟,黃黎星著眼于易律歷的融通,本文則重要從劉歆易學的角度來進行探討。另,本文的主體部門完成于2019年上半年,當時黃黎星的文章尚未發表。
 
10 “天六地五,數之常也”出自《國語·周語下》,“天有六氣,出世五味”出自《左傳·昭公元年》。劉歆這里援用二“傳”,與其上面說的《系辭》“天五地六”(即“夫五六者”)并紛歧致,蓋劉歆只重視“五”“六”之數,并沒留心二者的差別。
 
11 關于“閏統”,可參看顧頡剛《秦漢的術士與儒生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書社,2005年,第73頁。

 


留言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